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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2014-10-30 17:02:13    点击:


    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文件规定,社会工作者报考条件如下:

  第十一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第十二条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十三条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四条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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