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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十三五规划纲要

2015-12-09 15:44:00    点击:


近日,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民政局获悉,中山市民政局联合中山市社会工作委员会出台了《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 年)》(以下简称《规划》)。据了解, 这是全国首份将社工专业人才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政策文件。这份《规划》为解决社会工作发展道路上的哪些问题指明了方向?有哪些亮点? 本刊对《规划》进行了梳理。
 

 

 

提出每万人有10名社工
 

《规划》提出以加快推进和完善社会治理的新形势、新要求为出发点,以社会工作专业化和职业化为目标,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和资源投入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突破口, 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社工专业人才发展模式,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工专业人才队伍。

为打造具有中山特色的社工专业人才发展模式,《规划》从总体目标到发展目标,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社工机构培育以及社工岗位设置等方面描绘了发展蓝图。

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上,《规划》明确到2020 年社工专业人才总量达到4000人,实现每万人有10 名社工的目标;大专及以上学历比重达到80%,在职岗位培训率实现100%。在人才发展载体上,明确到2020 年培育发展超过70 家专业社工机构以及10 个以上具有影响力的社工机构;在群团组织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基金会、协会等相关单位或慈善组织部门,逐步明确社工专业岗位设置。

在人才发展环境上,《规划》将人才管理体制和引导体制、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明确作为专业社工人才发展的主要任务。一是健全人才管理体制和引导体制,要健全市一级社工行业组织,承担登记注册、执业管理、专业培训、行业自律等职能;支持设立独立的社工评估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二是加大培养力度,明确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力争建立个国家级社工人才培训基地。三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多渠道吸纳社工人才;建设全市统一的社工人才信息库,加强动态监管;成立政府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3-5 家特殊服务领域的机构。四是完善评价制度,倡导社工专业岗位聘用人员应优先选拔持社工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工,推行持证上岗。五是加强激励表彰,出台关于专业社工的薪酬待遇指导,明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对应的职级待遇;将由政府负担的社工专业人才发展经费纳入财政支持范围,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工专业人才发展的力度;成立民间组织孵化基地, 吸纳民间和商业资金投向社工服务领域。

 

 

 

 

亮出“八大工程”社会工作发展新名片

为实现中山市社工人才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规划》提出开展以下八大工程。

 
 
 
 
社工知识普及工程
 

《规划》明确,将社会工作课程列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和必读内容;每半年举办一次领导干部社工专题研究班,对市、镇区所有党政干部进行轮训;鼓励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在参加研

究生课程或第二学历教育学习中选读社会工作专业;对基层党组织干部、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工作的人员、社工服务有关的其他系统(如教育系统和医疗系统等)的相关人员展开社工知识普及。

 
 
 
 
重点领域社会工作标准化工程
 

基于中山市社会工作发展现状,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的原则,《规划》提出,在社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服务、长者服务和外来工服务这五类领域进行社会工作标准化工程建设。政府将保证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同时,要求制定社工人才甄选标准,加快五大领域社工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成效评估指标体系, 达到“以评促建”之效。

 
 
 
 
特殊领域专项服务试点工程
 

根据现有的工作基础和服务需求,《规划》优先选择医疗卫生、社区矫正、禁毒、残障康复这四类特殊领域开展专项服务试点工程,并明确加大财政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加大对特殊领域专项服务试点在办公场地、服务场所、硬件设备等方面的支持, 鼓励其基于需求积极尝试;加强对该领域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引领对四类特殊领域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建立有针对性的专业评估体系和实施机制。

 
 
 
 
政府社工岗位开发工程
 

基于各部门、组织、机构的功能、职责和具体需要的不同,《规划》强调着力分类推进社工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比如,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公益类事业单位,逐步明确社工岗位的设置;以城乡社区为重点, 广泛开发社工岗位;在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根据其职能和需求设置相应的社工专业岗位,并将社工岗位的设置比例作为评估该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在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及工人较密集的社区,鼓励企业或地方工会支持社工岗位的设置。

 
 
 
 
社工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为加强社工实训基地的建设, 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提升其质量及培训成效,《规划》明确加大投入, 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实训基地自身资金、社会资金相结合的社工实训基地建设投入机制;鼓励各实训基地建立专属导师库,探索基地运作的系统流程与规范,制定社工实训质量评估政策和指标体系。

 
 
 
 
本土社工督导人才培养工程
 

加快培育本土社工督导人才,是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的路径之一。《规划》指出,争取在2020 年实行每个镇(区)都配备名本土督导,每年还会对全市督导进行一次统一的资质再审核认证,并邀请行业专家对其进行至少一次的统一培训及交流。

 
 
 
 
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工程
 

《规划》明确制定支持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比如, 为新成立的社工机构提供人才培养、机构发展、项目招投标等初阶培训;为年以上发展历史的社工机构提供人才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治理等进阶培训;厘清民办社工机构与市镇(区)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有关部门、群团组织和公益类事业单位及村(居)委员会等的关系,引导社工机构独立运作、多元化发展;表彰奖励一批具有示范导向作用的社工机构,鼓励其积极参与和推动行业互动与建设。

 
 
 
 
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基于加强社会工作信息化系统建设,构建本土社工专业人才的多维信息平台的需要,《规划》提出一方面结合中山特点搭建专属于中山的社工人才库,并分类建立本土社工人才库、导师库和督导库,促进行业信息共享与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 搭建联动信息平台,推动建立全市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信息的实时共享、共同开展服务的联动机制。

 

 

 

 

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考核

为确保“十三五”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规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纳入区县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在各类社工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

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规划》将加快政策法规和标准化建设作为保障措施之一,要求制定非户籍常住人口社会服务管理办法,推进区域非户籍人口社会工作服务;依法实行慈善捐赠支出税前抵扣,促进社会捐赠资金投向社工机构;研究制定社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规及社工领域引进人才的落户标准;建立健全《中山市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规范指引》《中山市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标准指引》等专业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还将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强考核落实、加强研究宣传等方面作为保障措施的着力点。比如,《规划》提出,要将社会工作发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每年按相应比例进行投入,视情况逐年递增;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镇(区)社会工作力度;鼓励社会资金多渠道投资社会工作领域;加强考核落实,完善社会工作师(含助理)职业水平评价机制,对在岗社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考核;加强研究宣传,积极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来源
中国社会工作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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